3月3日下午,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新聞發布會在人民大會堂一層新聞發布廳舉行。3月4日下午,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新聞發布廳舉行新聞發布會。“兩會”分別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
全國“兩會”是中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下面這些有關“兩會”的知識,你是否知道?
眾所周知,1945年抗戰勝利后,中國共產黨與國民黨經重慶談判,決定召開政治協商會議以組建新政府,稱為“舊政協”。1949年9月2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北平隆重開幕,稱為“新政協”。

北平各界群眾在中南海新華門前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取得圓滿成功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舉行第一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當年12月,政協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制定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章程》。1959年,第三屆全國政協與第二屆人大會議首次同步召開。
1978年,全國人大和全國政協同步召開了五屆一次會議,使得人大與政協的屆數終于一致。
2023年全國“兩會”的全稱分別是“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和“全國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為何會存在這種數字和名稱次序不同呢?這就要回溯兩種制度的歷史。
“政治協商會議”的形式最早為“舊政協”所采用,因此,將“全國政協”排在“十四屆一次會議”的屆數之前,體現了中國先有政治協商會議機制、而后將其常態化,從而產生了屆數的歷史事實。
同理,屆數排在“全國人大”之前,則是由于我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誕生于建國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確規定,有明確的法律性質,因此將屆數排在前面,所體現的同樣是對歷史和法律的尊重。
一般而言,政協會議比人大會議要早1—2天舉行,這主要是為了保證政協履行其職能。根據政協章程,全國政協會議開幕當天要聽取全國政協主席代表政協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次日則預留給政協委員們做分組討論之用。

批準《工作報告》和《預算報告》是全國人大的重要職責。實踐中,每年一季度的預算支出較多,占全年支出的三分之一。因此,全國人大批準預算不能太遲。而財政年度以自然年度計算,如全國人大開會太早,相關數據統計不上來,依據前一年度的情況制定預算會不準確。會期在3月,可合理兼顧二者需要。
農歷春節往往會在1月和2月,選在3月也可以避免與春節相重疊,同時,也蘊含中國人“一年之計在于春”的美好寓意。盡管全國“兩會”一般在3月召開是“慣例”,卻并非一成不變。如2020年,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全國兩會就推遲至5月下旬舉行,會期也適當精簡。
2021年的全國人代會對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作出修改,對大會會期和日程都有新的規定:全國人代會于每年第一季度舉行,但“遇有特殊情況,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可以決定適當提前或者推遲召開會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議案,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有關部門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議事原案。憲法第7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提出議案。
《全國人大組織法》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的規定,代表團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聯名,可以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提出屬于全國人大職權范圍內的議案,由主席團或專門委員會審議是否列入會議議程。經表決,議案由全體代表的過半數通過。政協提案是政協委員向人民政協組織,并通過政協組織向人民代表大會或人民政府就有關國家或地方大政方針、社會生活等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的形式。政協提案實行提出提案的時間不限、內容不限、人數不限的“三不限制”原則。提出提案一般有4種形式:
●政協委員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
●政協全體委員會議期間以小組或者聯組名義提出提案;
●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和人民團體,以本黨派、團體名義提出提案;
●政協各專門委員會以本專門委員會名義提出提案。
提案辦理有專門機構負責,要求件件有著落,案案有答復。
人大代表議案與政協委員提案的不同之處在于:
人民代表大會是權力機關,人大代表的議案一經通過,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政協是統一戰線組織,政協委員提案是民主監督的一種形式,沒有法律的約束力。
人大代表議案,一般只在大會期間提出;政協委員提案,既可在全體會議期間提出,也可在休會期間提出。
一般來說,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行政區域和軍隊為單位組織會議,各級人大代表的選舉也是以選區為單位進行。全國政協則由界別組成,目前全國政協共設置有34個界別,基本涵蓋了社會各階層、各方面。2023年“環境資源界”首次亮相。
1949年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是由地域代表和界別代表共同組成的,具體來說,包括黨派代表、區域代表、軍隊代表、團體代表(共45個單位)和特邀代表,共5大類。1954年,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開會時,政協的參加單位發生了變化,區域代表、軍隊代表由于已經參加人大,不再作為政協的參加單位,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改由黨派、團體、界別、特邀四個方面組成。《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組織法》第三條規定:每屆中國人民政協全體會議的參加單位、名額及代表人選,由上屆中國人民政協全國委員會協商定之,但第一屆由中國人民政協籌備會協商定之。讓我們帶著這些“小知識”去關注2023年全國“兩會”動態,學習“兩會”精神吧!